项目概况 江北新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工程装修 JSZC-320192-JJTZ-C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1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JTZ-C2025-0008
项目名称:江北新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工程装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1.72816万元
采购需求:
江北新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拆除及砌筑、抗震结构加固、装修等改造工程。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为 1786.7m2,其中一层 549m2,二层 618.85m2,四层 618.85m2。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开工令中规定的日期之日起计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及特种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系统)
4.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系统)
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系统):
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采购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资质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的单位担任;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5-06-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jszfcg.jsczt.cn/“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7.2勘察现场:本工程不组织集体踏勘。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7.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CA绑定。CA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磋商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7.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太子山路11号
联系人:吴平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九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56号
联系人:倪婷玉
联系电话:025-51871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婷玉
电话:025-51871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