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西路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大学西路北侧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746001 | ||
招标人 | 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四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约11628.37平方米(约合17.44亩),总建筑面积约65394.8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7353.63平方米(其中住宅47714.18平方米,配套用房及设施9609.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71.22平方米。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12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万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报价:2329233.97;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868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朱亮(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1471;身份证号:432522********699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及附属工程; 2、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轻纺城辅料加工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检测服务; 3、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凤岭南医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 4、南宁市民族大道85、87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5、五象水厂取水泵房及原水管一期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报价:2272005.9800;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868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陈文闻;(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275329;身份证号:450221********009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培训基地工程检测服务; 2、梧州市高新区光伏产业园建设项目; 3、宾阳县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检测服务; 4、南宁市兴宁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检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总价 | 报价:2050510.3700;单位:元 | ||||
检测服务期 | 868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徐祖军;(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3732;身份证号:450105********15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广西南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期、二期建设工程综合检测项目; 2、广西中医药大学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物实验实训中心工程检测服务;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广西博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南宁安居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韦克理;0771-5613262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一式4份(备注: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中: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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