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武原街道绿色产业园区基础配套项目-河道护岸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武原街道绿色产业园区基础配套项目-河道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2025】2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解决, 项 目 出 资比例为财 政100% , 项 目法 人 为海盐县武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海盐县武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盐县武原街道绿色产业园区基础配套项目-河道护岸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包括小麻泾港、时安桥港、鸟船浜、小桥浜、潘家浜、大麻泾港等河道,总整治河道长度3521m。新开河道长度211m,新建护岸长度1685m,堤防1140m,配套落河缺若干,绿化面积约3.1万㎡。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776.99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海盐县武原街道绿色产业园区基础配套项目-河道护岸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规定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建安概算投资约669.51万元,计划工期10个月。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 个;
(2)以 /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详见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ZLHYTPBidder%EF%BC%89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3日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9号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 333 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E3%80%81%E5%98%89%E5%85%B4%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F%BC%88%E5%98%89%E5%85%B4%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F%BC%88%E6%B5%B7%E7%9B%90%EF%BC%89%EF%BC%89 https://***/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7%3C/strong%3E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海盐县水利局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朝阳西路186号
电话:0573-86039787
投诉受理部门:海盐县水利局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朝阳西路186号
电话:0573-8603978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县武原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谢家路1479号科技大楼11楼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人:徐佳怡
电话:0573-86033305 电话:0573-86051676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2026年1月12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 ”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2 | 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查询结果为准)。 |
4 | 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 ,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3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 身份完成过/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或2项 (前述业绩指标的80%) 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4 | □本项目需设置1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5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6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
三 | 其他 |
1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
注: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
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2)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下载业绩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 ”水印。(上述(1)、(2)项须同时提供) 。 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 日期为准。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
程) ”业绩打印件(指完工或竣工人员)为准。业绩打印件应与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 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的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
〔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均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其余情况,该业绩不予认可。
副项目负责人业绩,以2025年10月1日后签订合同,在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
告〕能反映副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
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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