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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2025年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伊春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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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2025年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0000G25061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建设资金为申请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箐山县箐山农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2025年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场址位于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乡南森林经营所(朗乡

林业局)区域内的两块未利用裸土地。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46.9695 °N,128.9016°E。占地约30113.6平方米。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项目建设村级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503.36kWp/1250kWac,建成后并入朗乡镇电网。项目采用单块容量为700Wp的单晶双面大功率光伏组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伏组件、光伏阵列、逆变器、厂区建设及电缆埋设等。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相关服务内容;

2.4.1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各专项二次深化设计、编制竣工图;

2.4.2施工:包含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总工期122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56.7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2.78万元,工程设计费21.67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582.3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国家能源局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缴纳社保证明(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应证明即可)。

①如项目总负责人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的。

业绩要求:(2022年6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负责过至少一项类似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业绩(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设计合同 (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如项目总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的。

业绩要求:(2022年6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电力工程管理业绩(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缴纳社保证明(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应证明即可)。

(3)施工负责人1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缴纳社保证明(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应证明即可)。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不可同时兼任。项目负责人(含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

3.3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设计人员: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1人);

施工人员:1.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1.可兼任的岗位用*表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可在同一项目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负责人。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人员需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资格证明及社保证明,但必须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6月19日22时00分至2025年06月26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依据《关于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使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的通知》(黑建造价【2018】2号文)的相关规定,由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需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一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其他事项: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3年(2025年06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9.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3年(2025年06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即可;)。

9.3本次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公告及澄清文件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及澄清文件为准,本次澄清公告及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大箐山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李大伟

联系电话:0458-3439605

招 标 人:大箐山县箐山农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伊春市大箐山县大兴社区3号楼东侧

联 系 人:曲娜

电话:1384664648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广告产业园A1栋北门(A9栋对面)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8674863745

电子邮箱:3385342004@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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