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机关立体停车库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29%E6%97%A5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SH-2025-1657
项目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机关立体停车库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BMZ
预算金额(元):205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2021721.63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2025年机关立体停车库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生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类别须含安装、改造、维修)资质”;(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获得制造商授权,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别须含安装、改造、维修)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和“所代理机械停车设备制造生产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01日 至
2025年10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EF%BC%89%3C/p%3E%3Cp%3E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3C/p%3E%3Cp%3E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EF%BC%89%3C/p%3E%3Cp%3E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本项目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金额比例为3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应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投标时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沙冲南路1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助理
项目联系方式:0851-8399005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金融101大厦A栋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涂进、吴茂香、石云威
项目联系方式:1898412387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进、吴茂香、石云威
联系方式:189841238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