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工程黑龙江局232处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填报征集公告附件中的《征集文件申领表》后发送至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申领征集文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GC-2025001
项目名称:国家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工程黑龙江局232处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国家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工程黑龙江局232处项目施工
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3.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库房、车库、备品库、维修间、门卫室等辅助生产用房,新建消防泵房、变配电间等设备用房,新建道路、货场等总图工程,以及消防电气、物流工艺、安防和信息辅助设施等(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4.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亿元以上(以上级批复为准)。
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包括不仅限于:全部施工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缺项修复、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全程承包)。
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直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合同内所有内容止(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直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合同内所有内容止(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6日 至 2025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填报征集公告附件中的《征集文件申领表》后发送至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申领征集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1.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申领征集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征集起止时间内申领征集文件。 2.征集起止时间要求:请投标人于2025年08月0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以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填报征集公告附件中的《征集文件申领表》后发送至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申领征集文件。 3.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请随时关注,征集人不再另行通知。4.征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征集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次征集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由征集人在合格的申请人中研究确定拟邀请投标单位,参与后期项目招投标。对于未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征集人不再做任何解释说明。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 XX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 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5年08月18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院内1号楼5楼南(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5年08月19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232处项目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二处,征集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二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拟邀请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工程黑龙江局232处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2.3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库房、车库、备品库、维修间、门卫室等辅助生产用房,新建消防泵房、变配电间等设备用房,新建道路、货场等总图工程,以及消防电气、物流工艺、安防和信息辅助设施等(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2.4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3亿元以上(以上级批复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建安工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包括不仅限于:全部施工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缺项修复、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结束的全程承包)。
2.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直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等合同内所有内容止(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控股或者直接投资,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条件: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2023、2024年)或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等,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如投标人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情况,需承诺采取措施确保建设资金安全)
3.4业绩要求:以工业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为准,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签订时间较早,但验收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仍为有效业绩。)公司承接过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金额在2亿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合同额与业绩规模满足其一即可,需要出示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书、合同盖章页等纸质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公共信息信用报告)。
3.5.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3.5.3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该平台关联的各项目所在地省级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超过三条以上的(含三条,不重复计列)(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3.6涉密工程管理要求:
3.6.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1年以上的法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6.2无违法犯罪记录,近1年内未发生泄密案件;
3.6.3拟承担涉密工程施工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6.4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6.5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3.6.6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
3.6.7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3.7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签订时间较早,但验收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仍为有效业绩。)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金额在2亿以上的工业建筑项目(合同额与业绩规模满足其一即可,需要出示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书、合同盖章页等纸质证明)。
3.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3.8.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数量,同时应当满足建设规模、施工进度、投标承诺以及相关文件等要求。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8.2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工业大型工程。
3.8.3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允许有已到法定年龄退休人员,包括退休返聘人员。
注:以上事项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④,格式自拟。
3.9 其他要求:
3.9.1与征集人存在隶属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征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⑤,格式自拟)。
3.9.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承诺书(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⑥,格式自拟)。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 社会公众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申领征集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征集起止时间内申领征集文件。
4.2征集起止时间要求:请投标人于2025年08月06日18时00分至2025年08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以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填报征集公告附件中的《征集文件申领表》后发送至征集代理机构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申领征集文件。
4.3 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请随时关注,征集人不再另行通知。
4.4征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onghuizixun@126.com,并电话告知征集代理机构。
5.2 本项目的征集评审活动通过线下评审纸质响应文件进行。
5.3开启时间(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
5.4 开启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院内1号楼5楼南(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评标方法及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本次征集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最终由征集人在合格的申请人中研究确定拟邀请投标单位,参与后期项目招投标。对于未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征集人不再做任何解释说明。
评审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专家确定方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8.联系方式
征集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二处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邮编:161041
联系人:张鹏(二三二处)
电话:0452-6121811
征集代理机构: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院内1号楼5楼南
邮政编码:150056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18345077602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黑龙江局二三二处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
联系方式:张鹏(二三二处)0452-612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嵘晖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院内1号楼5楼南
联系方式:魏女士18345077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女士
电 话:18345077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