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入选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入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交易项目编号:NY-SHZC-250507-01;
2.项目名称: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入选项目;
3.预算金额: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宁阳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鲁建规范[2016]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受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委托,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入围3家金融机构作为宁阳县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银行名录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金融机构,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宁阳县有网点,同一家金融机构,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5.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时投标人所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资格要求的,责任自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0538-5639008
4.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经理联系电话:0538-8516777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采购人:宁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宁阳县建设路 699号
电话:0538-563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山东国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岱银职工宿舍物业楼
电话:0538-851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电话:0538-8516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