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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老旧社区宜居改造项目—富湾圩兴富路以南、安泰路以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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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老旧社区宜居改造项目—富湾圩兴富路以南、安泰路以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 2025年11月28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5-0190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老旧社区宜居改造项目—富湾圩兴富路以南、安泰路以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67,983.8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老旧社区宜居改造项目—富湾圩兴富路以南、安泰路以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167,983.8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老旧社区宜居改造项目—富湾圩兴富路以南、安泰路以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67,983.8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的工期不因天气(除特大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老旧社区宜居改造项目—富湾圩兴富路以南、安泰路以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老旧社区宜居改造项目—富湾圩兴富路以南、安泰路以北片区道路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文件规定,其他省份有相关文件的,按其规定。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扫描件,且须同时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诚信等级须为D级或以上。(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文件公告期间网页截图并承诺信息真实,接受采购人核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4)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和相关注册管理办法),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电子证照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等相关文件提供新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如下:距离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的时限低于电子证书使用时限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锁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系统截图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响应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成交)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成交)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竞争性磋商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③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电子证照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等相关文件提供新证照,否则不予认可),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为投标(响应)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系统截图。 提供供应商(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5%A6%82%E7%9B%B8%E5%85%B3%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5%B7%B2%E5%A4%B1%E6%95%88%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9%9C%80%E6%8F%90%E4%BE%9B%E7%9B%B8%E5%85%B3%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F%BC%89%E3%80%82%3C/p%3E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3C/p%3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8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三楼开标室(2)中(具体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E3%80%82%E6%8A%95%E6%A0%87%E4%BE%9B%E5%BA%94%E5%95%86%E5%9C%A8%E4%BD%BF%E7%94%A8%E8%BF%87%E7%A8%8B%E4%B8%AD%E9%81%87%E5%88%B0%E6%B6%89%E5%8F%8A%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7%9A%84%E9%97%AE%E9%A2%98%EF%BC%8C%E5%8F%AF%E9%80%9A%E8%BF%87020-88696588%E8%BF%9B%E8%A1%8C%E5%92%A8%E8%AF%A2%E6%88%96%E9%80%9A%E8%BF%87%E5%B9%BF%E4%B8%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99%BA%E6%85%A7%E4%BA%91%E5%B9%B3%E5%8F%B0%E8%BF%90%E7%BB%B4%E6%9C%8D%E5%8A%A1%E8%AF%B4%E6%98%8E%E4%B8%AD%E6%8F%90%E4%BE%9B%E7%9A%84%E5%85%B6%E4%BB%96%E6%9C%8D%E5%8A%A1%E6%96%B9%E5%BC%8F%E8%8E%B7%E5%8F%96%E5%B8%AE%E5%8A%A9%E3%80%82%3C/p%3E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help/problem/%E3%80%82%3C/p%3E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zcdservice/zcd/guangdong/)%EF%BC%8C%E7%94%B3%E8%AF%B7%E5%8A%9E%E7%90%86%E6%8A%95%E6%A0%87%EF%BC%88%E5%93%8D%E5%BA%94%EF%BC%89%E6%8B%85%E4%BF%9D%E5%87%BD%E3%80%81%E4%BF%9D%E9%99%A9%EF%BC%88%E4%BF%9D%E8%AF%81%EF%BC%89%E4%BF%9D%E5%87%BD%E3%80%82%3C/p%3E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EF%BC%9B%E5%B9%BF%E4%B8%9C%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4%BD%9B%E5%B1%B1%E5%B8%82%EF%BC%89%EF%BC%88https://ygp.gdzwfw.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华路208号

联系方式:0757-88237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406号东第一卡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8899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电  话:0757-88889912

佛山市商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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