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临空示范区兴港街道村屯环境治理及畜禽粪污运输购买服务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KGCGZX2025-014号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九台区兴港街道办事处,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临空示范区兴港街道村屯环境治理及畜禽粪污运输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GCGZX2025-014
项目名称:长春临空示范区兴港街道村屯环境治理及畜禽粪污运输购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99.1843万元/年
采购需求:兴港街道村屯环境治理及畜禽粪污运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点:长春临空示范区兴港街道村辖区内。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要求的优质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存在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须提供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及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3.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7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兴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兴港街道腰屯村5社
联系方式:0431-82526811(孙天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维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3333号
联系电话:15044013185(张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雷
电话:15044013185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空港文化创意产业园
联系方式:0431-82158633
5.“政采数金平台”
联系电话:0431-81888992/8188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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