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51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大楼加装电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泽鸿路二段215号
联系方式:15328467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39号
联系方式:0831-4630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前)
电话:0831-463054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5年04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