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维修、地沟、硬化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安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维修、地沟、硬化项目设计的潜在投标人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7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HF-2025030;
2.项目名称:农安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维修、地沟、硬化项目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工程总投资150万元(设计费不得超过费率的2.5%);
5.最高限价:设计费不得超过费率的2.5%,最终按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竣工图绘制、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 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配合建设方、施工方完成相关建设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2.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2.4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5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
2.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获取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投标相关事宜)
3.4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5年7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2.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