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S20251231FJSZ03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文物局以《关于对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和长春市总工会以《关于对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进行加固改造的决定》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总工会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长春职工大学办公楼加固改造建筑面积5018.2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五层,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等。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309号。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2026年2月10日-2026年4月15日(具体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最高投标限价:5,237,613.24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最多 2 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所负责的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阶段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就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向发包人负总责。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授权牵头人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派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EpointSSO/memberLogin%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7%9A%84%E6%9C%89%E6%95%88%E6%8A%95%E6%A0%87%E4%BA%BA%E3%80%82%E5%87%A1%E5%B7%B2%E6%B3%A8%E5%86%8C%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6%8C%89%E7%85%A7%E6%8E%88%E4%BA%88%E7%9A%84%E6%93%8D%E4%BD%9C%E6%9D%83%E9%99%90%EF%BC%8C%3Cstrong%3E%E8%87%AA%3C/strong%3E%3Cstrong%3E2026%3C/strong%3E%3Cstrong%3E%E5%B9%B4%3C/strong%3E%3Cstrong%3E1%3C/strong%3E%3Cstrong%3E%E6%9C%88%3C/strong%3E%3Cstrong%3E13%3C/strong%3E%3Cstrong%3E%E6%97%A5%3C/strong%3E%3Cstrong%3E00%3C/strong%3E%3Cstrong%3E%E6%97%B600%E5%88%86%E8%87%B3%3C/strong%3E%3Cstrong%3E2026%3C/strong%3E%3Cstrong%3E%E5%B9%B4%3C/strong%3E%3Cstrong%3E1%3C/strong%3E%3Cstrong%3E%E6%9C%88%3C/strong%3E%3Cstrong%3E19%3C/strong%3E%3Cstrong%3E%E6%97%A5%3C/strong%3E%3Cstrong%3E23%3C/strong%3E%3Cstrong%3E%E6%97%B6%3C/strong%3E%3Cstrong%3E59%3C/strong%3E%3Cstrong%3E%E5%88%86%3C/strong%3E%E7%99%BB%E5%BD%95%E5%90%89%E6%9E%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80%E4%BD%93%E5%8C%96%E5%B9%B3%E5%8F%B0%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7%89%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2%E5%8A%A0%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5%85%B6%E4%BB%96%E9%80%94%E5%BE%84%E8%8E%B7%E5%8F%96%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C%80%E6%A0%87%E6%97%B6%E4%B8%80%E5%BE%8B%E6%8C%89%E6%97%A0%E6%95%88%E6%8A%95%E6%A0%87%E5%A4%84%E7%90%86%E3%80%82%E5%85%B7%E4%BD%93%E6%B3%A8%E5%86%8C%E5%8F%8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96%B9%E6%B3%95%E8%AF%B7%E8%AE%BF%E9%97%AE%E5%90%89%E6%9E%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80%E4%BD%93%E5%8C%96%E5%B9%B3%E5%8F%B0%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3%80%82%3C/p%3E%3Cp%3E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9-3254156。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2月0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总工会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136号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王宇利
电 话:0431-88918290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与创业大街交汇融合中心4楼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王丽德
电 话:1954317497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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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EpointSSO%E5%85%8D%E8%B4%B9%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4%B8%94%E5%AE%8C%E5%96%84%E5%9F%BA%E6%9C%AC%E4%BF%A1%E6%81%AF%EF%BC%9B%3C/p%3E%3Cp%3E(2)%E5%9F%BA%E6%9C%AC%E4%BF%A1%E6%81%AF%E9%AA%8C%E8%AF%81%E9%80%9A%E8%BF%87%E5%90%8E%E7%99%BB%E5%BD%95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EF%BC%8C%E5%9C%A8%E3%80%90%E5%AF%B9%E5%BA%94%E7%9A%84%E4%B8%9A%E5%8A%A1%E3%80%91-%E3%80%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91%E8%8F%9C%E5%8D%95%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3)%E8%AF%B7%E7%82%B9%E5%87%BB%E4%B8%8B%E8%BD%BD%E5%AE%89%E8%A3%85%E2%80%9C%3Ca href="https://***/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32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22%3E%E6%96%B0%E7%82%B9%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8%BD%AF%E4%BB%B6(%E5%90%89%E6%9E%97%E7%9C%81%E4%B8%80%E4%BD%93%E5%8C%96)%3C/a%3E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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