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HTQ-TDGP2025001
经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相关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YXGXQ(2024)15号 | 宗地总面积: | 3050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龙片区龙腾路北侧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 | 建筑密度: | ≥30% |
建筑限高: |
| ||||
绿地率: | <20%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矿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06025BA0045 |
保证金: | 383万元 | 起始价: | 191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的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08:30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09:00 | ||
备注: | 1、其他设定条件按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云南省用地规划条件(建筑类)》2025年(玉溪高新区)第1号的要求执行。 2、该宗工业用地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能耗标准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应满足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条件严格按照《玉溪市工业项目“标准地”(九龙片区YXGXQ(2024)15号宗地)投资建设协议》执行。 3、该宗地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需先与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玉溪市工业项目“标准地”(九龙片区YXGXQ(2024)15号宗地)投资建设协议》,并凭签订的《玉溪市工业项目“标准地”(九龙片区YXGXQ(2024)15号宗地)投资建设协议》与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不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或定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或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报名竞买同一宗地。
2、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3、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4、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5、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EF%BC%89%E3%80%81%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F%BC%88https://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3%80%81%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www.gsxt.gov.cn/%EF%BC%89%E5%9B%BD%E5%AE%B6%E7%A8%8E%E5%8A%A1%E6%80%BB%E5%B1%80%E4%BA%91%E5%8D%97%E7%9C%81%E7%A8%8E%E5%8A%A1%E5%B1%80%E5%AE%98%E7%BD%91%EF%BC%88https://yunnan.chinatax.gov.cn/%EF%BC%89%E7%AD%89%E6%94%BF%E5%BA%9C%E4%BF%A1%E7%94%A8%E5%B9%B3%E5%8F%B0%E6%9C%89%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F%BC%8C%E5%B9%B6%E5%9C%A8%E6%83%A9%E6%88%92%E6%9C%9F%E9%99%90%E5%86%85%E7%9A%84%E7%A6%81%E6%AD%A2%E5%8F%82%E4%B8%8E%E7%AB%9E%E4%B9%B0%E3%80%82%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EF%BC%88%E4%B8%89%EF%BC%89%E6%8C%82%E7%89%8C%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3%80%81%E5%9C%B0%E7%82%B9%E3%80%81%E6%96%B9%E5%BC%8F%3C/strong%3E%3C/p%3E%3Cp%3E1%E3%80%81%E5%87%A1%E6%9C%89%E6%84%8F%E5%8F%82%E5%8A%A0%E7%9A%84%E7%AB%9E%E4%B9%B0%E8%80%85%EF%BC%8C%E8%AF%B7%E4%BA%8E 2025年9月24日10:00 至 2025年10月25日09:00前 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并进行网上报名。
2、竞买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如没有CA数字证书,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以及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3、办理CA数字证书窗口: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保安大厦后门前行约100米)。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事宜咨询热线:玉溪运维服务热线:刘女士18869746880,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6727-666。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分行人民路分理处
账 号:24050701040002869
2、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或电汇。
3、竞买保证金的交纳由竞买人从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4、竞买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5日09:00,(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请竞买申请人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不到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5、竞买保证金线下交纳,换取收据方式:竞买人将交纳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自然人申请的提供银行卡复印件)、统一信用代码证及联系人手机号码传送到364429148@qq.com邮箱,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工作人员开具电子保证金收据并短信发送到经办人手机,经办人按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收据。
(五)挂牌成交确认方式
1、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进行网上报价。
2、以增价方式报价。
3、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4、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5、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6、挂牌截止时,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竞买人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对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进行确认,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电子交易平台在挂牌期限截止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确认不参加限时竞价或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选择操作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加下一阶段的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10分钟。
7、竞价结束后,土地交易实施人对出让土地的底价进行公布,竞价期间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竞买资格确认
1、在系统报名时,请竞买人在附件处上传资格所需材料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参与竞买活动。(注意:请竞买人不要踩点报名,要保证审核人员有足够时间审核资料)。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使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时,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要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七)挂牌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出让全过程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上进行,挂牌时间为:
YXGXQ(2024)15号:2025年10月15日08:30至2025年10月27日09:00
(八)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
1、竞买人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名称、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注意:该申请书须在申请竞买该地块时提出)。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西塔9楼914室。
4、联系人: 舒云芳:13187716778
王敬元、罗永芳:0877-2688096
红塔区自然资源局电话:0877-6564198
玉溪市红塔区自然资源局
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