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灌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TX-ZFCG-202510003
项目名称:灌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制作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967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普及消防知识,营造营区良好的消防氛围及因工作所需制作各种图版、条幅、印刷等各种需求,现拟对大队广告制作服务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具体按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七、政策功能”要求提供声明函及证明性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至 2025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
方式:现场报名,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购买标书)资料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留下的邮箱及电话需真实准确,便于接收关于该项目的相关通知。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会议室) 响应文件形式:纸质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以及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注:本项目纸质响应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导有响应文件的U盘一个,副本二份,正本及响应文件U盘装于同一密封袋,所有副本装于同一密封袋。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为正本响应文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等待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通知;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等候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通知,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灌南县宁波路5号
联系方式:高队 18360689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1502
联系方式:陈工 0518-85193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1885193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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