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5-2026年度工作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25-KA-0011)框架协议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2025-2026年度工作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平台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5-KA-0011 项目名称:天津市2025-2026年度工作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框架协议的期限:2025年08月15日 至2026年08月14日 框架协议适用范围:全市预算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4. 产品投标规则:(1)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且同一款产品仅可参与响应一个采购包,供应商用多款产品响应一个采购包或者用一款产品响应多个采购包,均被视为无效响应【如1个型号对应多款产品,则在产品型号后加括号备注CPU的型号;如1个型号对应1款CPU但配置不同,例如cpu数量、内存大小、硬盘大小不同,产品型号后加括号备注CPU的型号及有差别的配置(备注一项即可)】。 (2)同一款产品已入围其他品目框架协议的,参与响应本项目任意采购包,均视为无效响应。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到2025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平台 方式:在框架协议采购平台(http://kjxy.tjggzy.cn/gpfa-main-web/index?regionguid=20),登录框架协议采购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平台 开启方式: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参与开启,自开启时间始60分钟的解密时间,未在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 开启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联系方式:022-24538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联系方式:022-24538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杨、范志刚 电 话:022-24538334、022-24538217 采购文件下载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6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