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装采购项目第一阶段征集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装采购项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2.1.1项目内容: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装采购,采购数量不高于300人(套),每套工装制作价格不高于5000元,采购总预算不高于150万元。实际采购数量可能略有变化,以实际人数为准,合同单价不变。每套工装包括:
1)男装:西服上装一件、下装西裤两件、长袖衬衫两件。
2)女装:西服上装一件、下装西裤一件、下装裙子一件、长袖衬衫两件。
2.1.2交货地点:天信大厦(特殊情况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2个月内,完成量体、制作、试样、调整、成衣交付工作。如有少量新入司人员补做,须及时安排,并保证45天内交货。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工装采购项且。
3.招标程序
本项目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企业综合实力、业绩、设计方案进行方案评定(响
应文件格式及部分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根据第一阶段结束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及
最终设计方案制作样衣,结合投标报价、样衣制作工艺及面料水平、供货及售后能力等综合评定(具体内容以第二阶段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只有参加第一阶段投标且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的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4.2 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置及技术能力,并提供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
4.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承诺书作为证明材料:
1)近3年收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相关机构的行为处分;
2)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及不良职业记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个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工服制作服务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上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显示上述内容的服务内容相关页、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内容不得涂改遮挡,否则不予认定(涉及到涉密或保密无法直接提供详细信息的,应额外提供保密协议)。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5-06-0417:00。
6.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009:30。
6.2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7.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25-06-1009:3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