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兴安县燃气管道设施改造项目
二、项目招标编号:E4503002826005365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30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兴桂路5号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773-682391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山路147号彰泰·滟澜山B4幢20层01号
联系人:周祖勇、詹霏霏、廖丽萍、李丽芳
联系电话:0773-5587730
六、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公告中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有资质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GB1级 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2.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的除外)。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无资质要求【备注: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承包类型选无资质要求】☑有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GB1级 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GB1级资质证书发证机关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质证书信息无法通过“桂建云”读取,投标人须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即可,未上传的做否决投标处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的除外)。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一)企业基本情况):(1)资质条件(满分10分):满足或优于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得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 /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10分):
自2023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每个项目得10分,满分10分。(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
项目所在地在广西区外的业绩:须提供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部分“投标其他材料”中附已入库业绩.并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桂建云”的项目信息截图,以及附业绩的中标(发包)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1)资质条件(满分10分):满足或优于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得10分(备注:1.使用最低资质的项目不对优于资格要求的资质另外加分。2. /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满分10分):
自2023年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每个项目得10分,满分10分。(注:1.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时,应将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列为评分项,优先选择有装配式建筑项目业绩的企业;
3、原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
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
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做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链接])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链接])(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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