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的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太仓市双凤镇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 已经由太仓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 |||||||||||||||||
2.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市双凤镇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3186.93万元,新建日处理规模1万立方米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总建筑面积8050.76平方米。 建筑面积:8050.76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23186.93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7年11月30日 | |||||||||||||||||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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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 |||||||||||||||||
本项目为新建日处理规模1万立方米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工程总承包标段施工及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估算价为9045万元,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规模不小于1万吨/日(含)且单项监理合同工程造价4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工程造价金额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监理中标通知书(或落实监理单位备案表或合同信息归集表)、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及监理合同,以及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业绩证明材料须能反映类似工程要求的各项指标,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 |||||||||||||||||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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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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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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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 |||||||||||||||||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8. 评标方法。 |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 |||||||||||||||||
9. 招标人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桴亭路1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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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2幢1202-1206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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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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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10-11 至 2025-10-22 | |||||||||||||||||
13. 备注:(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s://***/BidOpening%E5%A4%AA%E4%BB%93%E5%B8%82%E7%BD%91%E4%B8%8A%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7%B3%BB%E7%BB%9F%E7%AD%BE%E5%88%B0%EF%BC%8C%E5%B9%B6%E5%9C%A8%E8%A7%84%E5%AE%9A%E7%9A%84%E6%97%B6%E9%97%B4%E5%86%85%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F%BC%8C%E5%9C%A8%E7%B3%BB%E7%BB%9F%E6%8F%90%E7%A4%BA%E7%9A%8415%E5%88%86%E9%92%9F%E8%A7%A3%E5%AF%86%E6%97%B6%E9%97%B4%E5%86%85%E6%9C%AA%E5%AE%8C%E6%88%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F%BC%8C%E8%A7%86%E4%B8%BA%E8%AF%A5%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5%8A%A8%E6%94%BE%E5%BC%83%E8%AF%A5%E9%A1%B9%E7%9B%AE%E7%9A%84%E6%8A%95%E6%A0%87%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4%B9%A6%E8%A7%86%E4%B8%BA%E6%97%A0%E6%95%88%E6%A0%87%E4%B9%A6%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AF%E5%8F%82%E8%A7%81%E8%8B%8F%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5%A4%AA%E4%BB%93%E5%88%86%E4%B8%AD%E5%BF%83%E7%BD%91%E9%A1%B5%E5%8F%91%E5%B8%83%E7%9A%84%E2%80%9C%E5%85%B3%E4%BA%8E%E5%A4%AA%E4%BB%93%E5%B8%82%E7%BD%91%E4%B8%8A%E4%B8%8D%E8%A7%81%E9%9D%A2%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7%B3%BB%E7%BB%9F%E8%AF%95%E8%BF%90%E8%A1%8C%E5%85%AC%E5%91%8A%E2%80%9D%E7%9B%B8%E5%85%B3%E8%A6%81%E7%82%B9%E3%80%82%EF%BC%882%EF%BC%89%E6%9C%AC%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6%A0%BC%E5%BC%8F%E6%9D%A1%E6%AC%BE%E4%B8%AD%E7%9A%84%E2%80%9C(%E4%B8%80)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相关要求取消,以“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表格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3)总监必须为投标单位专职人员,不得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本项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需上传至对应端口,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不接受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号)文件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和总监投标。(5)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标准等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配置监理机构岗位人员。(6)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或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通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7)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等持有异议的,异议及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8)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未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9)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采用评定分离。(10)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
14. 保证金信息: | |||||||||||||||||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及保证金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3112010031051683799)] (3)保证金金额(元):3200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6232812000000287756)] (4)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现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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