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A2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T0702G2601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宝发改[2025]64号、宝发改[2025]63号、宝发改[2025]62号、宝发改[2025]65号、宝发改[2025]61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清县
2.2建设规模:
A2标段:七星泡镇至平安村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8.580公里,其中建设里程6.764公里,其中三级公路0.69km、四级公路6.074km。为利用现有旧路进行改扩建,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7.5/6米,路面宽6.5米/5米。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及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2026年02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1日。共计268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施工项目划分2个标段,不得兼投兼中。
| 标段 | 路段 | 长度(km) | 公路等级 | 主要工作内容 | 控制价(元) |
A2 | 七星泡镇至平安村公路改扩建工程 | 8.580 | 三级、四级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13228903.00 |
2.6招标控制价:13228903.00元。
2.7质量目标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要求: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应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qy.hljjt.gov.cn/)中的公路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财务最低要求:
(1)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和的 70%;
(2)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流动资产-最近一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预计建安费总和的15%。
3.1.3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01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成1项类似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最低要求:
(1)近三年(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近三年(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近三年(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未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4)近三年(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投标人不得存在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于处罚有效期的情况。
(5)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颁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
3.1.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总工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注:1、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如人员入职不足三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缴纳月份起至近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自行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下载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19时00分至2026年01月2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将于下列时间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2026年01月27日09时-09时30分。
由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前自行联系招标人进行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费用。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如有);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减扣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其他说明
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对首次使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的,给予免费开函;平台信用报告等级评定为“A 级”及以上的,保函费用给予8折及以上优惠。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宝清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469-5436063
招 标 人:宝清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地 址:宝清县新华路183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69-5423151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451-86602102
邮 箱:XMHC2025@163.com*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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