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河干流与支流小湾沟生态水系连通及库井灌区农田整治项目——彭阳县茹河干流与支流水系连通工程一期五至七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茹河干流与支流小湾沟生态水系连通及库井灌区农田整治项目——彭阳县茹河干流与支流水系连通工程己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茹河干流与支流小湾沟生态水系连通及库井灌区农田整治项目——彭阳县茹河干流与支流水系连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5〕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估算投资8292.03万元,建设资金来自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 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茹河干流与支流小湾沟生态水系连通及库井灌区农田整治项目——彭阳县茹河干流与支流水系连通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彭阳县古城镇、白阳镇、城阳乡、草庙乡、孟塬乡和冯庄乡6个乡镇境内
2.3项目概况:一期工程建设内容(罗堡灌区)
(1)林草措施:修复农田防护林10hm²、退化草地3545hm²,栽植树种16650株,其中红梅4995株、山杏1665株、山桃9990株,撒播草籽57866.2kg,其中羊草22455.1kg、斜茎黄芪11227.5kg、柴胡22455.1kg、紫花苜蓿1728.5kg。
(2)首部取水工程:新建276m²浮船泵站1座,配套安装卧式离心泵2台、变频电动机2台。
(3)管道工程:铺设管道总长11.05km,其中扬水主管道长1.01km(采用DN400钢管和DN450PE管)、灌区输水干管长9.86km(采用DN560钢丝网骨架PE 管)、输水支管长0.18km(采用DN355PE管 ) 。
(4)管道附属建筑物:配套各类建筑物173座,其中1000m³高位蓄水池1座、过沟防冲墙1座、过沟管桥1座、拉管11座、过等级公路建筑物7座、过硬化道路建筑物13座、各类阀井40座、镇墩99座。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六个标段。
一标段:土建、阀件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临时工程及水土保持
二标段:管材(钢管、PE管、管件)
四标段:阀件设备
五标段:绿化
六标段:自动化
七标段: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安全员必须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
二标段、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企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林业(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且具有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六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标段: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2人(证书为水利工程主管部门颁发),其中水利工程专业监理1人、水土保持工程专业监理1人。
3.2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本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只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其余平台查询一律不予认可)。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00:00止,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办理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专区办理。
4.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4.4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请通过访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栏目完成。业务系统使用问题咨询,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093或0951-6891120 进行咨询。
4.5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依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 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远程异地评标”。
6.2 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浏览器打开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页面以CA锁或使用“标信通”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0512-58188093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6.3 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CA锁或使用标信通登录“宁夏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实施解密。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6.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第五、六、七标段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0时00分。
6.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彭阳县兴彭路97号
联系人:杨如宝
联系电话: 0954-70131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铭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D区4号楼307(复式)室(4层)
联系人:李磊 张亮
电话:0951-2070678、18095136369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4-7013782。
2025年10月17日
[A6404000141100179001004]茹河干流与支流小湾沟生态水系连通及库井灌区农田整治项目—彭阳县茹河干流与支流水系连通工程一期五标段(绿化).NXZF
[A6404000141100179001005]茹河干流与支流小湾沟生态水系连通及库井灌区农田整治项目—彭阳县茹河干流与支流水系连通工程一期六标段(自动化).NXZF
[A6404000141100179001006]茹河干流与支流小湾沟生态水系连通及库井灌区农田整治项目—彭阳县茹河干流与支流水系连通工程一期七标段(监理).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