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标段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达川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1.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 2 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修改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 3家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
3.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818-2133037”;修改为:“行政监督部门: 达川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818-7231366”。
4.其余内容不变。
达州市达川区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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