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苏垦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浅圆仓、平房仓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苏垦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浅圆仓、平房仓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规模:约128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苏垦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浅圆仓、平房仓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苏垦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浅圆仓、平房仓设备采购项目: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600万及以上散粮输送工程的供货(采购)和安装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为准)。
3.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如无,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本项目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最多2家联合,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分工;②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③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共同盖章;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有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⑥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05-1219:00到2025-06-0523:59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6-0609:00
六、开标时间:2025-06-0609:00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垦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浅圆仓、平房仓设备采购项目己由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苏垦农发投(20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国内),择优选择工程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苏垦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浅圆仓、平房仓设备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苏省三河农场境内;
2.3、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工程规模:约1287万元;
2.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配套设施包括提升塔、控制室、空压机房等,具体详见招标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2.8、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品牌推荐表中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若投标人拟选择招标人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同意书(加盖招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将视为其投标作无效标书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600万及以上散粮输送工程的供货(采购)和安装业绩(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关键页、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为准)。
3.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如无,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本项目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最多2家联合,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并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分工;②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③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共同盖章;④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有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⑥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