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围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解决方案类)2025年第三批次合作引入项目
项目编号:ZB-14-04H-2025-D-A29228
合作引入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客户事业部
合作引入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解决方案类)2025年第三批次合作引入项目评审委员会按照合作引入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类别 | 应答人名称 | 否决情况 |
类别1-住建行业 | 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珠海乐创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因未递交保证金,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应答的要求被否决 |
福建群英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广东三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别2-应急行业 | 广东链雾科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东翼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市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国圳有为(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
南京数脉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深圳市正杰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别3-政法公安行业 |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云讯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原则上低于 200万元(含)人民币,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应答的要求被否决 |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广东飞龙昌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 ||
广东朗晖高科发展有限公司 | ||
广东锐格信息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广东翼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众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市鸟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
慧新全智工业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
吉讯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别4-农业农村行业 | 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广东省卡萨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市盛利万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别5-文宣行业 | 广东物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深圳市盛利万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别6-工业行业 | 广东长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雁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中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的要求被否决 |
广东众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宏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广州佳帆计算机有限公司 | ||
广州美光集团有限公司 | ||
广州锐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华置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别7-交通物流行业 |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东飞龙昌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 ||
广东长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众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领信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深圳市众云网有限公司 | ||
类别8-互联网行业 | 北京德元方惠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霁航科技有限公司因未递交保证金,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应答的要求被否决 广州天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应答文件中未体现营业执照,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中应答人名称的要求被否决 上海璟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应答文件中未体现营业执照,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中应答人名称的要求被否决 |
北京天地祥云科技有限公司 | ||
北京天鸿汇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飞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佳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七号智算技术有限公司 | ||
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誉赢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安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都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杭州乾奥科技有限公司 | ||
润和世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厦门艾强网络有限公司 | ||
上海复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深圳市润迅通投资有限公司 | ||
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珠海华翼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别9-政务行业【一】 | 成都思维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领信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类别9-政务行业【一】未递交保证金,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应答的要求被否决 |
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众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易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广州盈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华置科技有限公司 | ||
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科江南数字信息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 ||
中希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
类别10-政务行业【二】 | 广东众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别11-教育行业 | 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方图智能(深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广东飞龙昌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 ||
广东物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四川众望升腾科技有限公司 | ||
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希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
类别12-金融行业 | 安图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众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中文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要求被否决 |
百融云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广东众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智诚合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杭州谐云科技有限公司 | ||
临港算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
南京数脉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天津宜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浙江治汇翔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别13-卫健行业 | 大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飞龙昌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 ||
广西倍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盈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掌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宁波市科技园区明天医网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成电金盘健康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
深圳市铁小匠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浙江治汇翔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别14-物联网行业 | 天津宜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爱丰达盛科技有限公司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原则上低于 200万元(含)人民币,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应答的要求被否决 |
中希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
类别15-商客行业 | 北京易识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广东喆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上海视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华置科技有限公司 | ||
深圳市盛利万通科技有限公司 | ||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类别16-大数据人工智能能力 | 北京中科金得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酷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不满足形式评审标准中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的要求被否决 |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广东飞龙昌通信建设有限公司 | ||
广东七号智算技术有限公司 | ||
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宽恒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南京数脉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上海复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深圳市壹鸽科技有限公司 | ||
政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别17-量子与安全能力 | 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类别18-信创能力 |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类别19-低空能力 | 北京历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类别不涉及否决应答情况 |
共达地创新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
广东光锥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
广东翼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广州广电运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24时00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间,应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入围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向合作引入方/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招募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合作引入方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合作引入方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凌晖,15989152017
异议接收邮箱:liulh2@gcbidding.com
合作引入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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