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化工产业集中区危险化学品专业消防站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化工产业集中区危险化学品专业消防站项目已由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库经开经发字【2025】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化工产业集中区危险化学品专业消防站项目施工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化工产业集中区危险化学品专业消防站项目施工标段
2.1.1 建设地点: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8413.55㎡。其中新建执勤楼、室内训练场、消防训练塔、换热站、门卫室、消防泵房、泡沫充装设施等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3 工程投资额:4880.35万元
2.1.4 计划工期:306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 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1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含)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 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含)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书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受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须能反映项目负责人。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健全的财务制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三年,指2022 年起至2024 年止。
(如为联合体,则需进一步明确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各方)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五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0 年1 月1 日起至2025 年08 月20 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现场管理班子成员须有相应的上岗证。人员配备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投标所报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中标后实际施工时人员名单相一致,若中标,现场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07月31日1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0日10时30分在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0997-6691576
10. 其他(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akszwfw.cn/BidOpening_new/bidhall/default/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库车经济技术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库车市幸福路65
号企业公馆A座509室地址:乌鲁木齐市经
开区黄山街德港大厦B座
20楼
联 系 人:杜鹏联 系 人:张进宝、李航
电话:18963885007电话:0991-3678303
2025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