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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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684,28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城北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治理工程项目(一期)
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4881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5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公告网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C2%B7%E6%A1%82%E6%9E%97%EF%BC%89%E3%80%82%EF%BC%88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EF%BC%89%E5%8F%91%E5%B8%83%E3%80%82%3Cp%3E 六、更正(澄清)内容:
1、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原为“2025年9月5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25年9月22日09时30分”,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中原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9月 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3月 11 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9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3月 26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更正(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灵川县甘棠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5年8月28日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