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贵州新凯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 E52260120250004V6001001黔东南州非遗活态化转换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已于 2025年10月30日13时2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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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朗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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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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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得分: 84.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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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取下浮 50%;(2)施工部分(含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取下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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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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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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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张胜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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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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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252201920202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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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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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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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 天禹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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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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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得分: 80.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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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取下浮 70%;(2)施工部分(含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取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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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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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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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马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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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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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京144201720185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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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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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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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千里驹展览展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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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资质: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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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得分: 77.8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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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1)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取下浮 60%;(2)施工部分(含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 版)、《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调整文件计取下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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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工期: 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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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规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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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宋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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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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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京211201520165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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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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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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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年11月01日至 2025年11月03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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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贵州新凯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98583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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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黔东南州交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5-823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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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凯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凯里市宁波路28号1-6楼607附号、 0855-8060876)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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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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