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梅市公资土字〔2026〕第5号
经梅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下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 年限 | 主要规划用地指标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规划用地总面积(㎡) | 用地性质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T2026-005 | 梅江区金山办学院路以东 | 23342 | 商服、住宅用地 | 商服份额40年、住宅份额70年 | 23342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B1)、商务(B2)] | ≤30% | >1.0 ≤3.1 | ≥35% | 6722 | 3000 | 50 |
注:1.表中所列金额均为人民币;2.使用年限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3.地块兼容商业(B1)、商务(B2)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按不大于40%控制;4.地块拟建设梅州市金山教育及配套用地建设项目安置区,采用“部分建筑限房价、传统价高者得拍卖方式”出让,由竞得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需与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书及履约合同书,按合同交付回购的安置房(约39000平方米),供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限价回购,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每套安置房需配套一个不计容建筑面积的车位,由符合回购资格的被征收户直接与竞得人按征收协议书约定价格购买结算;地块上需提供约15间且计容建筑面积商铺约2400平方米,由符合回购资格的被征收户直接与竞得人购买结算。地块上建成的房屋建筑设施,除上述政府限价回购安置房、被征收户限价购买车位、被征收户限价购买店铺,按规定应无偿移交的配套公建外,剩余房屋建筑可由竞得人按规定面向市场销售;5.其它规划参数详见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此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竞买,竞买人应当单独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梅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重大税收违法惩戒当事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参与地块竞买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应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竞买土地应提交符合自有资金购地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竞得人需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完成详细规划设计并标明回购安置房、商铺、车位的位置(含幢和层数)、套数、户型、面积等,且书面征得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同意后方可上报审批,并在通过审批后10日内与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签订《安置房回购合同书》。
(三)竞得人需承诺将在本地块上按梅江区政府要求建设,按梅江区政府要求按时提供安置房、配套车位、被征收户回购商铺且同意回购价格。
(四)竞得人需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从自取得土地后半年内完成项目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等手续并进场开工建设,无条件从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两年内完成安置区建设,并通过住宅小区综合竣工验收。
(五)竞得人需承诺在安置房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安置房的网签工作,并在交付安置房时,同步交付安置房不动产权证。
(六)不动产权证的办证税费按照政策规定须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安置房被征收户应承担的税费按照签订的征收协议约定执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被征收户缴交。
(七)为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完成,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十个工作日内,向梅州市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交纳项目建设进度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无息)并签订《建设进度履约合同书》,作为项目建设进度工期履约保证。
(八)竞得人需承诺本项目建设时序应优先动工建设需回购的安置房、商铺、配套车位及其他配套设施,并完工。
(九)上述第(二)~(八)条款均应由梅江区人民政府履行监管职责。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底价)。
四、竞买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2月10日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portal/ 联系电话:0753-2191330 谢先生
(二)交易机构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
联系电话:0753--2265087 余女士 张先生 沈女士
(三)服务热线
1、GD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05
2、SZCA数字证书电话 0753-2188867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753-2188897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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