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区域 | 东北斜村 | ||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东北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西青区中北镇溪景苑小区内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洁 |
| 项目周期 | 1年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null |
| 项目名称 | 西青区中北镇东北斜村溪景苑小区清理装修垃圾项目 | ||
| 挂牌价格 | 10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投标方须先经招标方进行前期资格审核,然后根据招标方出具的符合报名资格的相关证明,通过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www.tjnjs.com)提交报名材料。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装修垃圾应随时进行清理其他相关事项(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二)其他: 中标方服务满一年后,待验收合格及存资金到位后予以支付一年装修垃圾清运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 其他描述 | 1.项目内容:村溪景苑小区清理装修垃圾,工期1年,预计费用100000元。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方服务满一年后,待验收合格及存资金到位后予以支付一年装修垃圾清运费,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3.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5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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