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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咸阳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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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明珠酒店咸阳市(秦都区咸阳世纪西路路南111号)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5-10-01

项目名称:2025-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9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6,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服务印章刻制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396,000.00 39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2年

合同包2(2025-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39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6,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服务印章刻制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396,000.00 39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5)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2025-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5)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在公安机关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或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合同包2(2025-2026年新增企业政府购买印章刻制服务采购项目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投标人需在公安机关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或具备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10)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阳光明珠酒店咸阳市(秦都区咸阳世纪西路路南111号)1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于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谢绝邮寄,原件阅后退还)。(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咸阳市高科三路创业大厦

联系方式:029-38013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九升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立交桥东北角“西安农资”大楼第8层

联系方式:13335435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玉昭

电话:13335435772

陕西九升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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