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和县香泉镇香泉晓山片区2025年和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0-15-2025-0420001
| |||||
标段名称
|
和县香泉镇香泉晓山片区2025年和美乡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0-15-2025-0420001-1
| |||||
招标人
|
和县香泉镇人民政府
| |||||
项目统一代码
|
2510-340523-04-01-121738
| |||||
最高限价
|
11735584.66元
| |||||
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何军0555-520092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动态合理价格法
| |||
开标时间
|
2025/12/2
11:00:00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觅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金巢大道1号楼南三楼306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8791685.82
| |||||
项目负责人
|
张书玮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171891582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凌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昭关镇同发行镇村山郝新村7-02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8793790.45
| |||||
项目负责人
|
左年平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252511664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浙江八水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环经济开发区港南大道19号A1栋1911室
| |||||
投标价(元)
/费率(%)
|
8793802.18
| |||||
项目负责人
|
连晓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浙2332019202303941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梁;0555-5200960)。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