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6000240
二、项目名称:拘押场所食堂厨师团队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内江莘莘餐饮有限公司 |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四段199号餐饮中心二楼(二楼-1) | 568,000.00元 | 97.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内江莘莘餐饮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内江市公安局拘押场所食堂厨师团队 | 供应商提供食堂餐饮及食堂区域卫生服务。满足采购人日常600至800人就餐需求(烹饪、就餐服务以及食堂卫生)、以及监所管理支队、公安监所交办的其他事关被监管人员餐饮服务的临时性任务。 | 厨师团队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确定,均持有有效的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具有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供应商更换该项目的厨师团队人员。供应商调整人员,需向采购人报备等。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65日。 | 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及时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成欣值、李萍、李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约定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7,056.00元(大写:柒仟零伍拾陆元整),收取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05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267522。 内江市财政局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内江市财政局邮编:6410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公安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99号
联系方式:0832-2292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甜城大道北段166号1栋附601号-644号 (嘉宏未来城营销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832-880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832-8802006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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