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002513315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光明区6号线红花山站物业区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12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别墅路6红花山(地铁站) |
| 面积/数量 | 1626.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5.22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租金每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 履约条件 | 1.若最终中选,承租方应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30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按时交纳合同约定保证金,并不得修改合同内容条款,且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司名称须与报名文件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反响应承诺。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承租方注册地址在深圳市以外的法人组织,且确有必要时,承租方可向出租方申请新设立一家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分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负责租赁合同项下的现场运营管理。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该同意行为应遵循出租方关于合同变更履行的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出租方、承租方及该全资子公司应共同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约定原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承租方与其全资子公司共同享有和承担。若承租方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内,则不适用前述约定。 2.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如需对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区美陈做升级改造的,改造方案须报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并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定期将其物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文件材料及经营数据等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承租物业。 5.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招租机构服务费用(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的半个月租金)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
| 其他补充说明 | 承租方在成交通知书出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上限不超过5个月(免租期含5个月,首个合同年3个月,第二个合同年2个月)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 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实缴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必须具备商业项目经营管理经验,须提供尚在经营中的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主题商业街/集中商业/裙楼底商等商业项目案例证明文件。意向承租方需提供上述项目整体租赁、受托经营管理或自有物业持有经营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为整体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凭证;受托经营管理的,提供委托管理合同;自有物业持有经营的,提供权属证明文件及经营相关凭证。以上文件提供原件之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签署《承诺函》,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5.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所在地市场监督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 意向承租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1)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与出租人或其管理单位(深铁集团)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出租人或其管理单位(深铁集团)进行诉讼、仲裁,或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 (3)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在内的项目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或合规性重大风险的;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内的; (4)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一年内,与出租人或其下属各单位(包括各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 7.配合出租方、招租机构对其资质及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8.提供出租方、招租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名相关文件。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需将下列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深圳联交所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https://***/index.html%EF%BC%9B%3Cp%3E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6.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6条承诺书; 7.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2条证明文件; 8招租公告盖章版; 9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30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2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12月30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丁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0755-83690738;0755-26569050;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截至目前为止,上述房屋未被政府部门列入拆迁计划或拆除范围,未设立抵押权,不存在被法院查封或其他导致房屋不能合法使用的情形; 2.招租物业现状交付,承租方需充分考虑给排水、排污、排烟、隔油、燃气、中央空调等设备的增设及电力增容、消防控制室等工作及费用,并需自行办理相关政府、物业等单位的手续; 3.承租方可按以下两种方式灵活选择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1)由承租方委托深铁物业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范围、价格由承租方与深铁物业商定,深铁物业初步报价为50.16元/平方米/月,包含公区能耗预估为10.3元/平方米/月;(2)由承租方自行选择或自行组建有相关资质的管理公司或团队,管理责任和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同时须与深铁运营就管理界面、水电费用、消控室服务费与深铁运营签署《深圳地铁红花山站与红花山站物业区商铺项目运营管理协议书》;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权属情况以及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5.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6.本项目有权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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