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院国产人工智能合规检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PC-0208-26J6-FS0105)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以(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宁夏院国产人工智能合规检查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项目概况:面向工程项目管理合规性检查研究,采购国产合规检查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工程资料解析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合规分析与依据追溯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接口与运行管理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及实施与验收保障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序号 | 服务组件名称 | 总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国产合规检查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 | 2 | 套 | 含组成部分、配套软件及模型部署适配 |
2 | 工程资料解析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 | 1 | 套 | 解析模块、字段模板及适配 |
3 | 合规分析与依据追溯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 | 1 | 套 | 分析模块、检查配置及适配 |
4 | 接口与运行管理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 | 1 | 套 | 模型API、监测、限流及配额 |
5 | 实施与验收保障人工智能能力支撑服务组件 | 1 | 套 | 实施、测试、培训和交接 |
2.2交货时间:在合同生效后40个工作日
2.3交货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丝路23号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等满足要求。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不得连续为负。
3.1.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提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2 其他要求:具备CMMI3资质或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具备ISO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请于2026年11月03日 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参与项目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采购文件。线下不予受理。(提示:1、《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 “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4.2未按本采购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 08时00分整(北京时间),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中“承包商(供应商)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采购公示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6.2发布公示的期限:自 2026 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3日。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7.1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本公示公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反馈。
7.2 异议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须实名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
8.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951-8616880)提出投诉。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丝路23号
联 系 人:马冬方
电 话:19995070036
电子邮件:madongfang@nepdi.com.cn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盖章)
日期: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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