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合自然资规公告[2025]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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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座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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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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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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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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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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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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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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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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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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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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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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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沈阳路和规划黑龙江路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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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BH13-A-14-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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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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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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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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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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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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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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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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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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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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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复兴路与火龙地路交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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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TC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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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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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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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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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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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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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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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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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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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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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明珠大道与大龙山路交口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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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KT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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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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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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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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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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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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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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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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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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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土地成交后,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次公告地块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拟建设的项目必须符合入园入区政策和标准地标准政策,报名时须提交由地块所在开发区管委会(或区政府)出具的项目符合入园入区和标准地条件的审核意见。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须在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合肥土地市场网等网站中下载《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
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2%80%9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6%A0%8F%E7%9B%AE%E4%B8%AD%E7%9A%84%E2%80%9C%E6%8A%95%E6%A0%87%E4%BA%BA%E2%80%9D--%E2%80%9C%E4%B8%BB%E4%BD%93%E5%BA%93%E7%99%BB%E8%AE%B0%E2%80%9D--%E2%80%9C%E4%B8%BB%E4%BD%93%E5%BA%93%E7%99%BB%E8%AE%B0%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2%80%9D%E3%80%82%3C/p%3E%3Cp%3E
3、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9日下午16:00,申请人可至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24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时要充分考虑预留资格审查时间。
4、申请人可以通过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土地市场网等网站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输入网上竞买系统网址http://***/%E7%99%BB%E5%BD%95%E3%80%82%E5%A6%82%E6%9C%89%E7%96%91%E9%97%AE%EF%BC%8C%E5%8F%AF%E8%87%B4%E7%94%B50551-66223830%E8%BF%9B%E8%A1%8C%E5%92%A8%E8%AF%A2%E3%80%82%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5%8A%A1%E5%BF%85%E4%BD%BF%E7%94%A8IE9%E3%80%81IE10%E3%80%81IE11%E6%B5%8F%E8%A7%88%E5%99%A8%E7%99%BB%E5%BD%95%E4%BD%BF%E7%94%A8%EF%BC%8C%E5%90%A6%E5%88%99%E5%8F%AF%E8%83%BD%E5%AF%BC%E8%87%B4%E5%BC%82%E5%B8%B8%E3%80%82%3C/p%3E%3Cp%3E
账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账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5、竞买人报名成功后按照合肥土地市场网发布的通知时间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24室领取号牌,同时提交竞买地块所要求的书面资料(须与网上提交材料保持-致)。
五、地块出让要求
1、地块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包河区BH13-A-14-1-02号地块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5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不得低于50万元/亩;高新区TC2-2-1号、KT1-4-2号地块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均不得低于40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年税收均不得低于30万元/亩;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照约定税收差额计算。此款由项目所在地开发区管委会(或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并纳入工业用地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管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块周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土地移交表》或《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与地块所在开发区管委会(或区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详见挂牌文件)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地块所在开发区管委会(或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土地净地交付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挂牌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挂牌截止时间是2025年12月31日下午16时止。
2、挂牌地点为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地址为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西北角要素大市场,详情请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合肥市土地市场网。
七、其他事项
1、各地块挂牌条件详见出让文件。
2、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再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报名联系人:黄远婷 0551-62778688
地块咨询:包河分局 吴优群 0551-63367097
高新分局 凌灵 0551-65333270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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