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中庐杏林旅游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设庐招字2026第003号
庐山市中庐杏林旅游酒店改造提升项目已经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2601-360483-04-01-390216)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庐山市中庐杏林旅游酒店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2、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温泉镇华侨度假村。
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8247.7㎡(约42.37亩),改造总建筑面积 28530.09㎡,室外配套用地面积22850㎡。
4、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8848.68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投资约206.46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设计周期:总工期30日历天,①接招标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②方案设计通过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③初步设计通过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或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3、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主持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
5、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登记且未处于企业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状态。
6、投标保证金凭证。
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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