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07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浑南区柏叶9号米面油干调及预包装食品类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5楼第二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22日09时1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沈阳市纪委监委电化教育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联系方式:024-67929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
联系方式:024-24505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冰雪
电话:24505089-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