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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18-1号厂房物业

单一来源 2026年10月23日

公告要点

公告基本信息项目编号JC1Z2605272项目名称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18-1号厂房物业起始日期2026年10月26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6年10月30日 23时59分59秒资产信息资产现状在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18-1号厂房物业面积/数量18500.00平方米权属情况权属证明资产性质资产性质_房屋建筑物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招租信息出租期3年响应有效期120个自然日免租期15日(包含在租赁期限内)租金是否含税是签订合同期限《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招租底价481,000元/月(厂房26元/平方米/月,含税)租金支付方式月付资产用途限定厂房履约条件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4.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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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2605272项目名称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18-1号厂房物业
起始日期2026年10月26日 00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6年10月30日 23时59分59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在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18-1号厂房物业
面积/数量18500.00平方米权属情况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资产性质_房屋建筑物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

招租信息

出租期3年响应有效期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15日(包含在租赁期限内)租金是否含税是
签订合同期限《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招租底价481,000元/月(厂房26元/平方米/月,含税)
租金支付方式月付资产用途限定厂房
履约条件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4.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5.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6.承租方生产经营需符合龙岗区产业导向要求,不得从事黄金珠宝加工、制鞋、纺织、电镀、喷漆、汽车修配及其它高能耗、高污染、高噪音行业;不得用于废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等相关行业。7.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栋转租,征得出租方原决策机构同意后允许部分转租或分租,转租或分租合同的内容应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转租或分租的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剩余租赁期限。8.其他费用8.1 卫生费:若市政或由物业管理接管卫生管理,则由承租方与市政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另行协商卫生费事宜。8.2 电梯使用费:电梯使用、维修及保养费用由承租方全额承担。8.3 租赁履约保证金:双方签约时,承租方向招租人缴付相等于2个月租金的费用(以最终成交价首月租金计算)作为承租方履行合同之保证金。8.4 水、电及相关事项:承租方自行承担水电费,并直接向水电部门交纳。8.5 费用支付要求: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交当月租金。8.6 滞纳金:承租方必须按时足额向招租人支付租金及本项目合同约定的、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其他所有相关费用,如承租方延迟支付上述费用,招租人可向承租方收取滞纳金,招租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催收,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8.7 租赁期满后,符合招租人的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和物业租赁同等条件,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要求续租,须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招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如招租人同意承租方续租的,双方另行商定租金、租期等条款,另行签订合同;如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及优先承租权。承租方应无条件于合同期满前租赁物清空交回给招租人。否则招租人同时拥有以下权利:①自逾期之日起,留存于租赁物及场地内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承租方放弃,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有权自由处理;②租赁保证金全部由招租人全额没收;③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双倍标准向招租人支付至交回租赁物之间的占用费;④招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者其它任何方式强制承租方搬离,造成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9.承租方承租后不得变更租赁物业用途。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11.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12.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其他补充说明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受深圳市南岭村股份合作公司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该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现诚邀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本项目。一、物业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18-1号厂房物业,总建筑面积厂房为18500平方米,计算租金面积为18500平方米。框架结构,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物业目前无房屋产权证书,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主体消防,按现状出租。物业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二、物业非空置,不允许联合承租,有电梯,有变压器。当前租赁合同到期日期:2026年12月31日,物业移交日期:原合同到期后5日内。三、报名方式和时间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响应,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期间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准备电子响应文件。相关操作意向承租人可至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承租方)”进行了解;“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可至阳光租赁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同时下载“深圳交易集团CA下载”。相关链接如下:[链接]。1.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响应无效。2.意向承租人须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网站交易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4.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或交易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四、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现场踏勘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28709196。五、交易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应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缴费通知书》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六、交易保证金的处理1、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实施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交易系统在一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2、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以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出租方和成交人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实施机构确认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原路退回。3、成交人如有需要,可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向交易实施机构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实施机构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2个月租金的费用(以最终成交价首月租金计算)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竞争性谈判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本项目将根据通过初步审查(即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意向承租人确定最终交易方式、评审方式及交易流程:1、若初步审查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综合评审-评定分离)组织后续交易;2、若初步审查后,仅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最高评标价法)组织后续交易。请所有参与的意向承租人在【文件开启时间】登录阳光租赁平台系统并做好准备,谈判小组将根据最终符合条件的报名家数情况,通过阳光租赁平台系统与意向承租人进行谈判及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最高评标价法)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但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确定的条件和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评审开始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 14时30分00秒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23时59分59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本项目只接受企业参与竞租,不允许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参与竞租):1.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体现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册。此项证明材料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评审现场查询,无需意向承租方提供);2.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此项证明材料由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在评审现场查询,无需意向承租方提供)。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在阳光租赁平台系统上传报名资料,资格审查意见以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意见为准,响应文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谈判文件》第五章。

交易保证金

金额962,0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链接]#/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2026年10月30日 23时59分59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人陈工;林工联系方式89552919;28589115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南岭村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意向承租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深集资规〔2024〕3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办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且无异议。5.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6.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要求。7.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照本招租信息内容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8.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9.租赁物及所在地块已列入南岭村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若物业因政府征收或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 2 个月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日期(解除日)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如招租人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应提前60日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接到招租人通知后60日内完成物业移交准备(包含但不限于清退分租、转租客户,搬离物品等全部相关事项),并在招租人规定的期限内交回租赁物。如承租人按时交回租赁物的, 招租人在全额退回租赁保证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承租人2个月租金补偿,该补偿为固定数额,无论承租人是否存在损失以及损失金额是否超过2个月租金,双方均确认该补偿金额固定不变,超出部分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补偿及租赁保证金于租赁物交回给招租人且承租人结清租金及水电等费用后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租人。如承租人不按时交回租赁物的,①招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禁止出入或者其它任何方式强行收回租赁物。②自逾期之日起,留存于租赁物及场地内的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放弃,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有权自由处理。③两个月租金补偿不再支付且租赁保证金由招租人全额没收。④承租人按照双倍租金标准承担自逾期之日起至租赁物实际交回给招租人期间的占用费。招租人同意承租人有权提前60日通知解除(终止)合同。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于合同终止日前(含当日)完成租赁物移交(移交前应完成清退分租、转租客户,搬离物品等全部相关事项),承租人的租金、水电费结算之租赁物移交给招租人之日。招租人于承租人结清租金及水电等费用后 1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退回给承租人。10.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1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的30个自然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12.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13.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14.合同文本详见附件。15.因承租方原因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承租资格,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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