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江南9号路-江南22号路)涉及路灯20-23号箱变外电10kV线路接入工程施工(重2)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张村至六景公路改市政路工程(江南9号路-江南22号路)涉及路灯20-23号箱变外电10kV线路接入工程施工(重2)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154001 | ||||
招标人 |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江南9号路-江南22号路段,起点位于江南9号路,终点至江南22号路,路线全长约4719.94m,新建4台路灯箱变的外电线路,新建10KV交联聚乙烯电缆YJV22-8.7/15KV-3×70mm2 303米(以现场实际施工测量数据为准),新建架空绝缘导线JKLYJ-70 8110米(以现场实际施工测量数据为准),新建高压电杆48基,新装智能开关1台、高压隔离开关1组、跌落式熔断器4组、高压避雷器6组(以现场实际施工测量数据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11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6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17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八联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八联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05856.74 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林明祥(注册编号:桂245141544550;身份证号:430281********361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任觉(身份证号:430624********574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 威宁青川里项目一户一表、专变配电安装工程施工 2. 宾阳黎塘旗山年产500万吨优质石灰石建筑骨料及1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建泓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08099.93 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春明(注册编号:桂245141441315;身份证号: 452323********521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兰小妹(身份证号:352225********004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 三塘体育训练比赛基地专变新建高压外线接入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盘达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708080.88 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何仁初(注册编号:桂245060806076;身份证号:452332********21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姚易成(身份证号:450324********00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