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营口交通运输集团综合服务驿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营口交通运输集团综合服务驿站建设项目已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备〔2025〕117号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众途工程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33号,太和路18号
建设规模:拟在营口交运集团所属场站,滨城出租汽车公司院内建设1套600KW直流分体式拖十五枪充电桩和4座7K
W交流充电桩,配套建设1座630箱式变。拟在营口交运集团所属场地,客运分站院内建设1套600KW直流分体式拖十五枪
充电桩配套建设1座630箱式变。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是否兼投:否 ;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 3 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服务开始/供货开始日期2025年08月01日 ;计划竣工/服务结束/供货结束日期 2025年08月31日 ;
标段名称:2025年营口交通运输集团综合服务驿站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E210801ET03000001001001
标段招标范围:拟在营口交运集团所属场站,滨城出租汽车公司院内建设1套600KW直流分体式拖十五枪充电桩和4
座7KW交流充电桩,配套建设1座630箱式变。拟在营口交运集团所属场地,客运分站院内建设1套600KW直流分体式拖十
五枪充电桩配套建设1座630箱式变。
标段类别:货物类-材料设备采购;标段合同估算价:264.28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缴纳方式:保函(保险)、其他形式。
2.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
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
代理商;(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且[不得同
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作](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
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取消其投标资格;(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需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占总合同额30%以上: 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
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年07月04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11日 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辽宁城乡
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ogin),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 09:30。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https://nxbox.lnzb.com:8888/#/l
ogin),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其投标
文件。
5.3 开标地点: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com:8888/zjt-bid/)。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开标评标系统(https://dts.lnzb.
com:8888/zjt-bid/)” 进行解密)
6.投标相关事宜
/ 。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监督信息
1.监督部门:营口市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负责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417-2657306。
2.招标负责人:杨明月,联系方式:0417-281900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众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23号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35号(原老客
运站)
邮 编: / 邮 编: /
地 址: 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23号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135号(原老客
运站)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岩龙 联 系 人: 杨明月
电 话: 0417-2879020 电 话: 0417-281900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n_ztzb@163.com
2025 年 07 月 0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