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招标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家电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家电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回竞争性磋商口询价
预算金额(含税):1735840元
预算金额(不含税):1536141.59元
最高限价:173584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家电采购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604台冰箱、604台空调、196台洗衣机采购,其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费、调试验收费、增值 税等其他相关的全部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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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
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 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应提供中标通
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 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
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人还另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纸质打印件 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需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贰份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5年5月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