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YF2025-073
项目名称: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0825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因考核所需,拟购置医共体中心药房信息化系统及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购置中心药房及审方中心配套硬件设备,购置会诊中心及双向转诊配套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所有软件的升级服务、系统开发及系统集成,项目上线运行后,供应商负责一年的运行维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整个项目包的40%份额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不得低于100%(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如为非小微企业,须将采购项目中40%以上的资金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 8:30 至12:00,下午13: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其它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0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 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整个项目包的40%份额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不得低于100%,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 统字〔2017〕213 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CA 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 办理 CA,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咨询办理)。 所有响应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报名,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本项目为全流程远程异地电子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7、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中标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 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8、本项目质疑渠道:(1)怀安县医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振兴街北怀安县医院 侯科长 0313-7817220(2)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皮毛大市场A区。郭女士 0313-7397632投诉渠道:怀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财政大楼 0313-7832569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安县医院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振兴街北怀安县医院
联系方式:0313-7817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皮毛大市场A区
联系方式:0313-7397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13-7397632
八、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