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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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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http://sxggzyjy.xa.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SJ--2025-007

项目名称: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279,457.5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11,749.6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11,749.63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专业施工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集贤镇殿镇村1(项)详见采购文件

13,211,749.63

13,211,749.6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合同包2(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二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43,955.9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843,955.94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专业施工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广济镇北留村1(项)详见采购文件

12,843,955.94

12,843,955.94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合同包3(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三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5,223,751.98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23,751.98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其他专业施工2023年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耿西村1(项)详见采购文件

5,223,751.98

5,223,751.98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二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三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一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书面声明: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2(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二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合同包3(2023年秦岭区域周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第三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2025年06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http://sxggzyjy.xa.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http://www.sxggzyjy.cn/fwzn/004003/20220701/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 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9.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9.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9.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9.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9.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9.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9.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9.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9.11《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9.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0)其他事项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农商西街(东)17号

联系方式:029-87111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琳世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西段3号临街3层306室

联系方式:17729108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明运

电话:17729108483

陕西华琳世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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