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5〕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7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49040.2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管网共计 27.568 公里,其中雨水管网 9248米,管径
d600~d3000,雨水边沟 6870.54米;污水管网 5815米,管径 d400、d500;燃气管网 5635.27 米,管径
De160~De200 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漕河南路(张石引线-阳光大街)。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32.8万元。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修复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本工程包含新设置的高压箱变为路灯供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0
09:00至2025-12-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1-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孟英杰、郭兵;赵倩,联系电话:0312-3108821;0312-311201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2-3195798
电子邮箱:
gxqzj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0元。
13.联系方式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