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施工需要,我单位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单位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包件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DC-01 | 级配碎石 | 粒径5mm-30mm | m³ | 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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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C-01 | 机制砂 | 粒径0.5mm-0.25mm | m³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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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含税到站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生产、运输、验收等阶段的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保管费(不含移交后的保管费)、运输费、试验费(出厂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资金占用费、利润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需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3.1级配碎石
3.1.1适用范围
本规格书规定了用于地基处理及站场路基的级配碎石材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运输与储存要求。
3.1.2引用标准
《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10)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16)
《铁路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TB10106—2023);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18)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出现相应国家标准的修改或行业强制性的指标要求,则以修改后的标准执行。
3.1.3技术要求
3.1.3.1原材料
碎石:采用坚硬、洁净的岩石轧制而成;
含泥量:≤1.5%;
泥块含量:≤0.2%;
针片状颗粒含量:≤8%。
3.1.3.2力学性能
压碎指标:≤20%;
表现密度:≥2600kg/m³;
空隙率:≤45%;
吸水率:≤2%;
3.1.3.3其他要求
有机物含量:≤2%,硫酸盐含量(以SO₃计):≤0.5%;
施工时含水率宜控制在最佳含水率±1%范围内。
3.2中砂
3.2.1适用范围
本规格书适用于地基处理及站场路基用中砂的技术指标及质量控制。
3.2.2引用标准
《建筑用砂》(GB/T 14684-2022)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2010)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16)
《铁路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TB10106—2023);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18)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出现相应国家标准的修改或行业强制性的指标要求,则以修改后的标准执行。
3.2.3技术要求
3.2.3.1分类与级配
细度模数:2.3-3.0(中砂);
3.2.3.2物理性质
表观密度:≥2500kg/m³;
堆积密度:≥1400kg/m³;
空隙率:≤44%;
含泥量:≤3.0%;
泥块含量:≤1.0%;
石粉含量(MB值<1.4时):≤10%。
3.2.3.3 化学与有害物质
云母含量≤2%,轻物质含量≤1%;
有机物含量:用比色法试验,颜色不应深于标准色;
氯离子含量:≤0.02%;
3.2.4检验规则
每批次检验数量:≤400m³或600t为一批,不足时按一批计;
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细度模数为必检项。
注:具体指标可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调整,试验方法应符合引用标准规定。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2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无预付款,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对账周期,双方授权人要在对账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需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70%,供方完成供货并办理完最终结算手续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8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2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2%,剩余8%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剩余货款在质保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支付;若存在质量问题,需方可根据实际损失对该质量保证金直接予以扣除。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供方应另行予以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2)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票据贴息费用。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
复兴村停车场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付绅 联系电话:18171718168 邮 箱:18171718168@163.com 到货地址: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复兴村停车场项目施工现场
2.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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