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由阳原县行政审批局以阳原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阳原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阳行审建[2025]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弘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弘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4708.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3865.34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通过购置方式取得资产,资产总建筑面积(含储藏室)28126.61平方米。涉及房产总套数235套,改建后311套,对其进行装修改造,满足入住条件,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并配建充电桩等相关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对311套房产进行装修改造。建设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化稍营镇盈佳悦城小区 。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为阳原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施工任务及保修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71.0183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仅限于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相关资质)。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5%85%A8%E5%9B%BD%E8%8C%83%E5%9B%B4%E5%86%85%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5%9C%A8%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7%BD%91%E7%AB%99%EF%BC%88http://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6%8B%96%E6%AC%A0%E5%86%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5%A4%B1%E4%BF%A1%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E5%92%8C%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F%BC%8C%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www.gsxt.gov.cn/%EF%BC%89%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4%BF%A1%E6%81%AF%EF%BC%8C%E5%9C%A8%E2%80%9C%E5%85%A8%E5%9B%BD%E5%BB%BA%E7%AD%91%E5%B8%82%E5%9C%BA%E7%9B%91%E7%AE%A1%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2%80%9D%EF%BC%88 http://***/)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5 年 11 月 27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5)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仅限于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资质。企业资质情况和状态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栏目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相关查询条件或功能不具备除外。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07 11:00:00至 2025-11-13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1-28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本项目施工评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招标业务咨询招标代理单位,电子投标操作咨询“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咨询电话:400-616-6620。企业资质等级请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向 河北丰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原县弘建置业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马秀珍/贺江波 ,联系电话:0313-4560719/ 0313-5658123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3-7383907、0313-7383949
电子邮箱:yyxzjjbgs@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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