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4]1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筹措,招标人为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钰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744㎡,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规模1万m?/d,Kz=1.88;主要接收同心县城区生活污水。主要建设内容为:1#细格栅间及沉砂池,2#调节及生物池,3#二沉池,4#污水及污泥泵池,5#深度处理车间,6#污泥脱水间,7#鼓风机房、变配电室及空气源热泵间,8#污泥浓缩池,9#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渠,10#除臭设施,11#综合业务用房,室外工程(土方工程,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采暖,室外电气,室外自控,室外工艺)。
2.2 建设地点:同心工业园区羊绒产业园区西北侧。
2.3 计划工期:34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345日历天,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同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同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施工标段:同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同心县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5 17:45至2025-12-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1-0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同心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3-8022558。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夏弘钰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同心县新区罗山西路行政中心西侧 | 地 址: | 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五号公寓917室 |
邮 编: | 751300 | 邮 编: | 750002 |
联 系 人: | 马鑫 | 联 系 人: | 杨莉 |
电 话: | 0953-8637606 | 电 话: | 13519588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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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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