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300251340050000003-0043CX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本次招标的物业服务期限为:合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中标人不是原供应商,原供应商2025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费用标准以本项目报价单日均价计算。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纠纷由采购人负责。本项目报价服务要求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1年。 | 本次招标的物业服务期限为:合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中标人不是原供应商,原供应商2026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费用标准以本项目报价单日均价计算。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纠纷由采购人负责。本项目报价服务要求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1年。 |
| 2 |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得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 1.3.2 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12个月。合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中标人不是原供应商,原供应商2025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费用标准以本项目报价单日均价计算。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纠纷由采购人负责。本项目报价服务要求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1年。 | 1.3.2 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12个月。合同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中标人不是原供应商,原供应商2026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费用标准以本项目报价单日均价计算。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纠纷由采购人负责。本项目报价服务要求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1年。 |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文化馆(温州大剧院管理中心)
地 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2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文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362871
质疑联系人:吴文成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362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409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玺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926785
质疑联系人:金健戈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9268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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