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医共体“互联网+智慧医疗”信息化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医共体“互联网+智慧医疗”信息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计划投资约32000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城发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辉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兰考县医共体“互联网+智慧医疗”信息化项目
2.2 招标编号:HY-ZB2025C-03
2.3 项目代码:2210-410225-04-04-931528
2.4 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32000万元
2.5 建设地点:兰考县
2.6 项目规模及内容:建设县级互联网智慧医疗指挥中心、中心医院、中医院、妇幼保 健院远程诊疗会诊平台,乡级远程诊疗分中心,村级远程诊疗服务站,以及国家试点卫生院云巡诊车,村级卫生室配套智慧医疗随访包等。内容分为软件部分和硬件部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工程施工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 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设备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 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9 工期要求:12个月
2.10 质量要求: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采购质量要求:设备、 材料满足招标人和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上述(1)(2)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3 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2025年1月1日以来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注:上述 (1)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4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2年度-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成立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注:上述财务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故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提供网页截图;(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7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投标文件应由牵头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牵头人须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 所有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
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3 获取方式:需通过 CA 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 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 CA。“企业注册”参考:http://***/xwtzgg/10414.jhtml%EF%BC%8C%E5%8A%9E%E7%90%86 CA 参考:http://***/znbslc/24675.jhtml%E3%80%82%3C/p%3E%3Cp%3E
(2) 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 CA 的,可以进行 CA 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 CA 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5.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