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40100015520928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二期)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9287001)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2025]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2.2建设单位:长治市潞城区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 2.4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14座四级室外充电站,总占地面积45542.38㎡,总建筑面积540㎡,配置充电桩165台、停车位165个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罩棚、管理用房、充电桩、变压器、谐波器、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标志标牌、电缆等附属设施。 2.5建设工期:24个月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保修等所有工作,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 (4)节能、环保、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设计资质: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施工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 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平台中被列入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次纳税凭证和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项目班子成员参保明细表(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8.2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3.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2日10:00至2025年08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获取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jcebid.com)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通过银行基本账户将招标文件款汇至如下账户: 户名: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5006948300035 开户行:山西银行长治英雄中路支行(行号313164000098)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 (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 3.平台客服电话:400-0351-097/18636504509(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1日下午14时3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提供的投标文件编辑器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jcebid.com) 5.4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正常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6.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方式: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jcebid.com)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1提出异议的渠道: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jcebid.com/) 8.2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谷女士 8.3电话:13935570000 九、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潞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13103458325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潞城区潞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女士 电话:13935570000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372095171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大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