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26〕4号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交易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宗地坐落 总面积(平方米) 用途 混合比例(%) 使用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建筑高度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东出让2026-10号 海南环岛高速东侧、感公线南侧 16817.1200 科研用地 100.0000 50.0000 ≤1.50 ≤40.00 ≥30.00 ≤36.00层 556.0000 556.0000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11°,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9°面积16793.42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08°面积16795.41平方米用地范围一致。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宗地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不涉及国家安全、净空保护区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影响。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投资强度(万元/亩) 年度产值(万元/亩) 年度税收(万元/亩) 达产年限(年) 东出让2026-10号 热带特色高效农业 200 / / / 其他准入条件: 建设期限2年,自获得项目用地施工许可审批之日起计算。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东方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被征收主体成员共计3人,招录条件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执行,同工同酬并遵照竞得方规章制度管理。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建科﹝2025﹞185 号)的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所有依法需要办理工程建设手续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不以装配式方式建造:1、项目总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下的;2、项目配套设施单体(垃圾房、配电房等)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 平方米,且其总面积不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 10%的;3、建筑面积 30000 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工业建筑单体、配套设施建筑项目可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3.根据《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九条要求,鼓励社会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二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内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建设。 4.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在批准的作业区域和建设工期内,因施工需要采挖砂、石、黏土资源的,应在依据经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核算项目自用量后,将剩余部分交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处置。严禁擅自以出售、赠予等方式进行处置。 5.严禁将非城镇住宅用地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
(一)竞买人资格。四、竞买申请
拍卖竞买人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与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拍卖竞买保证金入账户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拍卖: 1.在东方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东方市有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3.具有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尚未结案或查处整改的。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五、拍卖开始时间及网址 (一)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二)企业可依据出让公告中载明的规划条件与开发建设要求,提前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提交土地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即可向市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需办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三)本次拍卖出让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一)拍卖开始时间为: 2026年03月04日 10时00分 。(二)拍卖网址:网上交易系统(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浏览器推荐使用Microsoft Edge,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风险提示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王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25585295、19989162577 查询网址: (三)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咨询。 咨询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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